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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6-09-04 08:30  文章来源:迁安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方面将有一系列新措施。

  在对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贴2.04亿元的基础上,2006年中央财政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对试点企业建设每个乡级店补助3000元,每个村级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每个农家店补助标准增加1000元。对配送中心贷款贴息。目前,已经预拨80%的农家店补贴资金3.29亿元。至此,今年共划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5.33亿元。此外,商务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国家开发银行对流通业提供的500亿元政策性贷款中,专项安排100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据介绍,为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扎实稳步推进,商务部根据全国10万家农家店的工作目标,对列入中央财政扶持的农家店建设实行规划管理,并要求保持农家店发展结构的平衡。推进“一网多用”经营药品,增强农家店为农服务的能力,方便农民安全用药,也有助于提高农家店的扎根农村生存能力。开展农家店质量回访,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严格管理试点企业,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机制,包括建立试点企业档案,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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