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关于贯彻落实成品油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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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0 14:11 文章来源:迁安市物价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
文号:迁政办〔2006〕33号
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成品油
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迁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成品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成品油价格综合配套
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迁安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函〔2006〕22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减免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从事公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在现行征收标准基础上减半征收。免征出租车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二、降低养路费征收标准。高速长途客运专线车辆养路费由按营运收入的减为征收。出租车养路费在现行征收标准14% 12%基础上减半征收。
三、规范运输企业集约经营服务收费。由市物价局会同运管部门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减轻车主负担。
四、调整公路客运价格。基本运价人公里由分调整到6.8 8
分,综合平均运价调整到15.24分,在此基础上可以浮动,上下浮动不超过20%。放开包车客运价格。
五、出租车运价执行唐山市的标准。起步价格轿车元: 5 /2
公里;面包车5元/5公里。车公里基本运价:面包车1.20元/公里;夏利车1.30元/公里;捷达、桑塔纳、富康1.40元/公里;
红旗、帕萨特等高级轿车保持1.60元/公里不变。
六、城市公共汽车票价,由市物价局会同建设局核定。
七、民用液化气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根据市场液化气进
货价格,确定政府指导价,允许民用液化气经销企业根据进价
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严禁民用液化气经销企业进行价格欺诈,
牟取暴利。
八、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制度。按照中央和省财政确定的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由市财政局研究具体的资金拨付和领取方式,方案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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