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北迁安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迁安市2008年度项目建设考评奖励实施细则
2008-09-05 10:43  文章来源:迁安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强力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迁安市2008年度项目建设及对外开放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1、考评对象
各镇乡、市直有关单位、项目单位和个人。
2、考评范围
当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和谋划的第一、二、三产业建设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铁矿采选、财政投资的一般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
3、考评分类
(1)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2)支持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3)项目建设与支持项目建设先进个人
4、考评内容
(1)镇乡考评内容
2008年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总额(一产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二产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三产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当年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个数。
(2)部门(企业)考评的主要内容
部门(企业)项目谋划、实施力度、招商引资成果、出口创汇贡献,行政服务工作的质量、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应尽责任落实情况。
(3)个人考评内容
个人在项目建设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中的贡献大小。
二、考评标准
1、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1)考评对象
各镇乡政府、项目建设单位
(2)考评办法
项目建设先进乡镇:
①当年项目实际投资总量
一产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当年实际投资总额每10万元按1分计算(计算公式:得分=当年投资在5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合计数÷10万元)。
二产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当年实际投资总额每200万元按1分计算(计算公式:得分=当年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合计数÷200万元)。
三产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当年实际投资总额每20万元按1分计算(计算公式:得分=当年投资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合计数÷20万元)。
项目投资额以市统计局或相关部门考核确定数字为准。
②当年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个数
以当年实际开工建设重点项目个数为准,计算得分。计分标准为:每开工建设一个重点项目按10分计算;纳入唐山市级重点项目按20分计算;纳入河北省级重点项目按30分计算。
将以上两项指标得分相加,作为镇乡当年项目建设总得分,总分达到80分的为项目建设达标单位,前10名为项目建设先进镇乡。
统计方法详见附表一至附表三。
项目建设先进企业:对当年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一、二、三产业分别按投资完成额由大到小进行排序,二产项目对精品钢铁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产业结构项目进行列统,前10名建设单位确定为项目建设先进企业;一产、三产前3名建设单位项目确定为项目建设先进企业。
(3)考核依据
当年项目建设投资额以发改部门批复手续及实际入帐为准,其中现金投入以帐面实际支出为准;设备投入以购入设备的发票为准,没有发票的以有资质评估单位评估数为准;现有土地、厂房投入以有资质的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为准;是否为唐山市级以上开工重点项目以《唐山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河北省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准。
(4)奖励标准
对项目建设先进镇乡和项目建设先进单位,1—5名给予30万元奖励,6—10名给予20万元奖励。
奖金发放范围:奖金的60%奖给单位第一责任人,其余奖给项目建设有功人员。
2、支持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1)考评对象
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市发改局、重点项目办、首钢合作项目办、财政局、国土局、工促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畜牧水产局、林业局、科技局、水务局、市场中心、网通公司、移动公司、文体局、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电力公司、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技术园区筹建处、金融部门各商业银行。
(2)考评办法
基础分:根据各考核组对考核对象提供的依据,对各考核对象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分别由市项目建设考评领导小组、行风办评议打分(100分制),其中:考评领导小组意见占60% ;行风办意见占40%,其结果作为基础分。
加分因素:在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过程中,每列入一个省级重点项目(以省下达计划为准),给责任单位加5分。
在项目建设环评手续申报、审批过程中,每完成一项省级环评批复(以省环评批复为准),给责任单位加5分。
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工作中,金融部门专业银行贷款总额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给放贷银行加10分,中长期贷款每增加500万元,给放贷银行加10分(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依据)。
综合上述两项得分(总分=基础分+加分),在职能部门中按得分多少评出前10名,在金融部门专业银行中按得分多少评出前3名,确定为支持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统计方法详见附表四至附表七。
(3)奖励标准
经考评后,对获得支持项目建设的先进单位奖励10万元,奖金发放范围为支持项目建设有功人员。
3、项目建设和支持项目建设先进个人
(1)考评范围
被评为“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支持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班子成员。
(2)考评办法
由“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支持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中的各镇乡、市直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班子成员中各产生1名,确定为项目建设先进个人或支持项目建设先进个人。
(3)奖励标准
对获奖人员,给予1万元奖励。
对同一项奖励,既涉及到企业又涉及到个人的,只奖励一次,不重复计奖。
三、考评步骤
考评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月24日—28日)
各镇乡、市直各部门和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到考评通知后准备好考评所需的各项数据、考评认定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考评阶段(2009年1月29日—2月4日)
市项目建设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逐镇乡、逐单位,逐项目考评验收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三阶段:汇总阶段(2009年2月5日—9日)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考评小组的考核数据进行汇总打分、排序,确定表彰名单并报市项目建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评的办法和程序
1、考评方法
考评验收采取“一听、二查、三评议”的形式进行,即:听取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关于2008年项目建设、支持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查验工程进展情况,查验土地、基建、设备、资金到位情况。对镇乡、市直部门2008年项目建设、支持项目建设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2、考评程序
确定考评对象、听取汇报、项目单位现场介绍项目建设情况、组长现场询问项目有关情况、成员查验凭证、综合评价、考核总结。
五、考评组织
市委、市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建设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评工作。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市项目建设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08年实施投资在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考核表
2008年实施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考核汇总表
2008年实施项目考核分数汇总表
2008年支持项目建设单位考核表
2008年金融部门贷款考核表
2008年金融部门贷款考核汇总表
2008年支持项目建设单位(不含金融部门)汇总表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 丁 铎 电话: 0311-87909970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